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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的当代启示

2021-08-30

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理论,是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上反对“左”倾错误的有力思想武器,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在中国发展的又一个丰硕的理论成果。深入学习和科学实践好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理论,对我国当前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的构建

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理论,是对国内国际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历史经验和教训的深刻总结,集中体现和凝聚了全党的智慧,构成了一个科学的思想体系,其理论形成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时段。

(一)民主取向的政治体制改革理论构建阶段(1978—1985年)

作为重新恢复被“文革”破坏的政治生态,民主化很自然地成为邓小平政治发展理论的逻辑起点,成为政治体制改革价值选择的现实考量。1978年邓小平在结束对朝鲜的访问后,于9月13日至20日,视察了东北三省以及唐山和天津等地,并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谈话,即“北方谈话”,他指出:“从总的状况来说,我们国家的体制,包括机构体制等,基本上是从苏联来的,人浮于事,机构重叠,官僚主义发展”, “我们的体制不适应现代化,上层建筑不适应新的要求”, “现在我们的上层建筑非改不行”。 可以说,邓小平的“北方谈话”提出了打破苏联政治体制模式的改革任务,初步形成了指导新时期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实践的基本思路。1978年底,邓小平在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准备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主题报告中,以人民民主为核心价值观,从解放思想、经济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等三个层面,首次比较完整地提出了关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目标构想。1979年3月,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明确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是对建国后我国民主建设教训的深刻反思和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发展的深入思考得出的结论。1980年8月,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中,通过对中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全面而深刻的批判,提出了全面改革建立在人格化基础上的领导体制的任务,改革的重点包括家长制、领导职务终身制、权力过分集中于党的领袖个人、干部特权和官僚主义等等,这些内容正是集权政治体制的“硬核”部分。1985年4月,邓小平在会见坦桑尼亚副总统阿里•哈桑•姆维尼时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 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要始终做到“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二)效率取向的政治体制改革理论形成阶段(1986—1987年)

自1984年我国经济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以来后,伴随着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现有政治体制不适应经济社会运行发展的问题变得越发突出。邓小平在1986年9月3日会见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时,提出了政改必须与经改相适应的思想,他强调:“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在他看来,效率取向的政治体制改革有三个目标,即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主要指领导干部的年轻化;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基层和工农、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在这三个目标取向中,邓小平特别强调效率取向。“效率不高同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作风拖拉有关,但更主要的是涉及党政不分,在很多事情上党代替了政府的工作,党和政府很多机构重复”。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正是依据邓小平改革思想,设计了以“党政分开”、“政企分开”为主要突破口的政治体制改革方案。可见,在这一时期,邓小平特别注重以改革政府管理体制、提高效率为中心的政治改革。

(三)稳定取向的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确立阶段(1988年以后)

党的十三大后,以放权分权为主要推动力量的改革并没有达到预想的目的,反而由于过度的分权引发了80年代末期的一系列经济社会动荡。1989年的政治风波、东欧的巨变和苏联的解体,这一系列的事件使邓小平对以民主取向、效率取向的政治体制改革进行了深刻反思,充分认识到政治体制改革应遵循轻重缓急,应以政治稳定和政治秩序为改革的取向。邓小平多次强调“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如果离开四项基本原则,抽象地空谈民主,那就必然会造成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的泛滥,造成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彻底破坏,造成四个现代化的彻底失败”。 而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正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在邓小平看来,“改革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情,政治体制改革如能在十年内搞成功就很了不起了”。 从保持稳定的理念出发,邓小平明确反对在中国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他认为“中国如果照搬你们(美国)的多党竞选、三权鼎立那一套,肯定是动乱局面”。可见,只有稳定才能有发展是邓小平纵观全局和深思熟虑的思想。

二、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的主要内容

﹙一﹚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不断改革和完善的社会,邓小平从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一特点和规律出发,提出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他指出“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一方面,改革政治体制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由之路。“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如不认真改革,就很难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就要严重地脱离广大群众。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邓小平认为这些现象的存在,最根本的原因是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存在着弊端造成的。另一方面,政治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邓小平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正是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迫切需要改革现存的政治体制。因此,他特别强调指出,“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事实有力地证明,深化政治体制,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

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且长期的战略任务,邓小平通观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明确提出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他认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长远目标,即“我们政治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是三条:第一,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第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而调动人民积极性的最中心的环节,还是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生产力发展了,人民积极性调动起来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力量就增强了,社会主义制度就巩固了”。 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主要有三个,即“第一个目标是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第二个目标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第三个目标是调动基层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积极性”。

﹙三﹚政治体制改革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因是分层次的,既在于破解现有体制下阻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诸多问题,进而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与活力,又在于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顶层设计,积极构建和完善充分维护人民民主的法治国家建设。邓小平对政治体制改革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作了详尽的论述,具体为:一是党政分开。把党政分开放在首要位置是因为党政不分必然使权力过分集中于党组织,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造成官僚主义。二是权力下放。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要在保证全国政令统一的前提下,逐步划清中央和地方的职责,避免因权力过分集中导致中央和上级领导机关事无巨细管了很多事务性工作,使自己陷于官僚主义。而地方和基层缺乏自主权,失去应有的活力。三是精简机构。“现在,我们的经济管理工作,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效率极低。政治的空谈往往淹没一切。” 要转变政府机构的职能,按照政企分开、简政放权的原则,精简机构,改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使政府对企业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由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建立精干高效率的行政管理体制。四是发展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要充分保证和切实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不受侵犯。五是法制建设。“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方面都应该加强,过去我们都不足。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

﹙四﹚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正确的原则

邓小平认为,“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 而决定政治体制改革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坚持正确的原则,邓小平指出当代中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一要立足国情,切合实际的选择民主形式,既不单纯追求过高的形式,也不盲目照搬别国的模式,而应把主要着眼点放在解决中国政治体制中实际存在的种种弊端和问题上。“在改革中,不能照搬西方的,不能搞自由化”。我们应该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把政治体制改革置于中国实际国情之中,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政治实现形式。二要审慎从事,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在本质上意味着十分深刻的权力和利益的重新分配,每项改革涉及到的人和事很广泛,往往会触及到许多人的既得利益,会遇到很多阻力和障碍,很容易引起社会震动。邓小平认为,“政治体制改革很复杂,每一个措施都涉及千千万万人的利益,所以,政治体制要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 三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加强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共产党的领导,这个丢不得,一丢就是动乱局面,或者是不稳定状态。一旦不稳定甚至动乱,什么建设也搞不成”。 因此,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始终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三、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的当代启示

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理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基础,对于当前我们继续深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具有重要启示。

(一)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以发展党内民主和切实维护人民民主为出发点

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是执政党的生命线,也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一方面要注重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在党内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中,要真正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另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中心,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使作出的决策、采取的措施、推行的工作,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的愿望和利益,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向前发展。

(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以改革总目标为根本点

政治体制改革总目标是确保改革有序有力推进的总体方向,更是检验改革成败的重要依据。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必须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总目标来进行,既要立足当前国际、国内两个实际,理性分析、科学研判,将改革的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有效结合,分步骤、下真招、见实效,又要在实现政治体制改革总目标的实践中,注重政治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同时,着力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的协同永续发展。

(三)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以构建科学合理的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为质控点

科学合理的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是完善权力结构、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保证,也是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从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理论可以看出,“政治体制主要指国家权力的构成和行使方式,从静态上看,就是权力的结构问题;从动态上讲,就是权力的运行问题”。而构建合理的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就是要科学界定权力边界,解决权力过分集中、边界模糊、职责不清等问题,通过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者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平衡机制,以制度规范权力、以法律制约权力、以权利监督权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运行在为人民服务的轨道上。

(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着力点

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极其复杂而又非常具体的制度工程,在这项伟大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灵魂、更是关键所在。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的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的重点已经不再是通过立法形成“法律体系”了,而是转到通过改革保障法律实施,从而逐步形成“法治体系”方面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仅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拓宽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要重视发挥法治在整个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坚决反对和抵制形形色色的人治和专制现象,坚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坚守党纪国法的权威,用法律规范权力的运行并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五)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以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关键点

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理顺政府与市场以及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以解决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过多、对市场秩序的规范和监管力度不够、依法行政的统一性和透明性不高、履职重管理轻服务等问题,不断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因此,在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要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始终做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二要规范权力的有效运行,避免政府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的问题;三要强化政府公务人员的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意识,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只有坚持将自上而下的推动与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才能获得强大动力,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才能不断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六)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以增强党的科学执政能力为落脚点

我们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是要取消或者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通过不断改善党的领导,使党的领导和执政更加科学化,这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重要保证。提高党的科学执政能力,首先,执政党必须坚持按照政党执政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执政,尽快实现党的执政方式由过去的经验型执政向科学执政方式转变。其次,应更加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因为“制度创新是中国共产党全面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这既是对建党以来我国政治制度建设与创新经验的总结,又是今后继续积极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走向”, 也是解决当前我国在现代化建设中遇到的各类社会现实问题的必然要求。最后,应实现执政党执政方式的两个转变。一是由人治型向法治型转变。因为我国已经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它标志着整个国家在各个方面已经步入了法制化轨道,这要求执政党必须实现其执政方式从人治型向法治型转变,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由无限型向有限型转变。这既是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新时期切实提高党的科学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有效运用政府这只“有形的手”,通过政治体制改革,逐步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手续,切实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直接干预,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总之,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理论,是对破解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体制所进行的全方位、多角度的论述,是一个内容完整且正确的科学理论体系。我们要坚持和发展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理论,不断深化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着手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良好政治体制;要将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理论中所蕴藏的基本方法和基本原则,运用到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去;要在改革发展的浪潮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始终坚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戮力同心、拼搏进取,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者单位:中共吉林省委党史研究室)